【 招标 】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06-8-18 9:42:21 有效期: 一周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 代理单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简介: 1、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大道南1039-1045号(原东方乐园旧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山国家风景名胜区西部,紧邻云溪生态公园。 2、工程概况: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工程总投资约31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26.2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 3、招标内容:预计发包价5000万元,包括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采取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机械、包环境卫生、包系统和联合调试、包竣工验收、包绿化成活和竣工验收后一年内的养护,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合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06年11月30日,总工期81日历天。 6、资金来源:城建资金,资金已落实 报名条件: 1、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的施工企业。 4、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5、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有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7、企业近三年内(2003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承接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须提供类似工程的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8、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03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承接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须提供类似工程的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技术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六年以上相关经验。 9、其它专业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人员 合格人数要求 专业要求 1 项目总指挥长 1 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担任 2 项目副负责人 1 要求为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人员 3 专业工程师 4 与本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 计划财务合同管理负责人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材料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质量安全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企业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行为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1、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 12、企业没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 13、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期限: 2006-08-21 - 2006-08-22 联 系 人: 魏工 联系电话: 020-83491306 、83490497 联系传真: 020-83490497 联系地址: 备 注: 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三副共四份,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3、本公告资格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择优的方式选定正式投标人: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家且小于等于12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排序确定前12名为正式投标人; 3、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三、招标人将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四、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经资审委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五、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参加正式投标的单位,今后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且招标人将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六、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与投标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七、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报名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的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将按穗建招[2006]4号文要求执行。 九、投标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7月份在网上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要求签字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十、本公告资质标准按建城[2006]122号文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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